经友人介绍1.5万元卖卵子
2016年6月,年仅17岁的阿琳听朋友阿婷说卖卵子可以赚钱,通过阿婷的介绍,阿琳认识了24岁的赖某靖并商讨好了卖卵价格,共计1.5万元。
据赖某靖供述,她通过一聊天软件认识了邓某宝,对方称是做取卵和代孕工作的,其后两人成为同伙。在和阿琳谈妥后,赖某靖安排阿琳体检、做B超。第一次体检时显示阿琳有卵巢多囊症,取卵遂暂停。到9月中旬,赖某靖再次联系阿琳,这次体检合格了。于是,赖某靖通知阿琳去做取卵手术。
2016年9月26日下午,赖某靖带阿琳到广州大道北梅花园广场路段,将阿琳交给一个男子,并说对方是湖南的“医生”。后经法院查实,该“医生”就是邓某宝。
“医生”随后驾车载阿琳来到沙太南路某中医骨科诊所输液。后经查实,这些药物都为促排卵的药物,对身体损伤极大。
阿琳持续在该诊所输液十多天。2016年10月6日上午,阿琳按照邓某宝的安排,早上七时多来到梅花园广场附近,上了一辆面包车,车上还有另外五名女子。面包车开了近一个小时,在一栋别墅前停下,阿琳等六名女子被安排进入别墅房间。不久后,阿琳被安排进行麻醉,手术过程阿琳也不清楚。等全部人完成手术后,该面包车后又将她们送回。
第二天下午,阿琳让男同学阿灿陪她来到云景花园某诊所输液。谁知,在输液过程中,阿琳出现呕吐、呼吸困难,医生换了几次吊瓶后,症状非但没减轻反而更严重。阿灿马上打电话给“医生”,两人将阿琳送到南方医院抢救。
据阿琳父亲回忆,阿琳当时已处于休克状态,卵巢因取卵手术重度糜烂,需切除子宫才能保住生命。后经鉴定,阿琳双侧卵巢破裂,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两中间人被判非法行医罪
案发后,邓某宝、赖某靖因非法从事买卖卵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据悉,邓某宝、赖某靖的家属分别代其赔偿阿琳损失18万元、25万元。2017年3月,检察机关指控邓某宝、赖某靖触犯刑法,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指控,邓某宝、赖某靖均不持异议。据邓某宝供述,通过阿琳卖卵子的交易,其直接上司冯某总共给了他2万元现金,他从中得到3000元,分给赖某靖2000元,并支付给阿琳1.5万元。最终,法院判处邓某宝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赖某靖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经办法官吴云山表示,非法取卵是通过物理手段强制把卵子从卵巢摘除,这对女性会造成巨大损害,轻则导致卵巢破裂,重则导致摘除卵巢甚至终身不孕。如发现非法取卵行为,建议大家积极举报,共同打击非法取卵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