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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2年6月11日进入公司,15年6月11日合同到期,到16年12月27日,已超过1年半未与我续签合同,工资到手4000,加班200个小时,不给加班费,想问一下怎么索要赔偿?具体能赔偿多少钱?还有高温费怎么算?合同写的是双休,周六一直要求我们上班,加班费怎么算。自问在公司一直兢兢业业,实在是没办法,公司太不把人当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