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广东揭阳一准大学生遭遇电信诈骗,被骗9800元,留下遗书后自杀。昨日,该案一审宣判,7名被告人被判刑,其中主犯被判无期徒刑。图/揭阳中院
原标题:电信诈骗致女生自杀7人获刑主犯判无期
昨日,新京报记者从广东揭阳市中院获悉,广东准女大学生遭电信诈骗自杀身亡案一审宣判,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去年8月19日,刚考上大学的广东揭阳惠来县学生蔡汐(化名),在收到自称某电视节目发来的中奖信息后,以“保证金”的名义,分三次转账9800元。8月28日,发现被骗的蔡汐,留下遗书后,带着一把雨伞离家出走。次日,当地警方在61公里外的海边发现其尸体。
事发后,检方批捕7名犯罪嫌疑人。这个以发送虚假中奖信息为业的诈骗团伙,分工明确,各有角色,骗取多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4.1万余元。
事件
被骗9800元女学生留遗书自杀
“不要相信那些说你中奖的短信和电话,我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如果有人问起,就说我出意外,不要说是因为被骗,那样太蠢了!”去年8月28日,蔡汐在“遗书”里提到,自己遭遇电信诈骗,无颜面对家人选择自杀。
19岁的她刚高中毕业,考上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8月中旬,蔡汐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称,她在某知名电视节目的抽奖中获奖,但是兑奖需要先行缴纳保证金。
蔡汐先后三次将银行卡中的9800元,转入对方指定账户,这是这名准大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
在此之前,蔡汐的父母都在广州打工,她独自住在惠来县隆江镇竹湖村的家中。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宣传部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蔡汐是该校基础教育学院教育专业2016年录取的一名新生,学费是5000多元。
2016年8月28日,发觉被骗的蔡汐离开了家,她既没有带身份证,也没有带现金。离家之前,蔡汐通过QQ,给弟弟发送了一条信息:
“信了短信诈骗,被骗光了老妈给我的钱……错误已经造成,无法解决,我害怕被骂,害怕因为这样造成我不能去读大学,真的很害怕,有了希望,然后绝望,这种感觉真糟糕,我真的承受不了,只能以这种方式来结束我的生命,来躲避责骂”。
蔡汐的家人随即报警。8月29日下午3时左右,距离蔡汐家61公里之外,揭阳靖海镇的海边,警方发现一具女性尸体,初判为自杀身亡。
8月31日晚,经过蔡汐的亲属辨认,确认女尸即为19岁的蔡汐。这一天,距离开学还有3天。
判决
5人因诈骗罪获刑11年以上
揭阳市公安局消息,案发后,揭阳市、惠来县两级检察机关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指派惠来县侦查监督部门派员介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与工作衔接。
2016年9月3日至14日,公安机关先后将犯罪嫌疑人陈明慧、熊运江等7人抓获归案。
2016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称,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人民检察院对上述7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方认为,陈明慧、熊运江、叶奇峰、高学忠、范治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信工具、网络等手段,骗取多人财物,并造成一人死亡,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熊运江还另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数罪并罚。
此外,被告人林诗雅明知他人实施犯罪,仍多次提供、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协助转移赃款,被告人陈李亿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提供多个银行账户用于他人转移、套现犯罪所得,均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上述各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均无异议。
昨日上午,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明慧等七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明慧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揭阳中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范治杰、高学忠、叶奇锋有期徒刑十五年、十五年和十三年,并处罚金;以诈骗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熊运江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诗雅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陈李亿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责令各被告人共同向被害人退赔诈骗款项。
新京报记者获悉,上述7名被告人均未当庭提出上诉。
■ 观点
审判长:判决体现从严惩处电信诈骗犯罪
本案审判长李文光介绍,陈明慧团伙诈骗多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一名在校学生自杀身亡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依法从严惩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庭在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了陈明慧、范治杰、高学忠、叶奇锋、熊运江在诈骗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具体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幅度内给予处罚,既贯彻了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方针,又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 揭秘
团伙分工明确三个月骗得104万
广东揭阳市中级法院一审查明,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间,主犯陈明慧多次雇用唐晓晖(已判刑),冒充“爸爸去哪儿”等综艺节目,向手机用户发送虚假中奖诈骗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调查结果显示,这个由7人组成的团伙,在实施诈骗时分工明确,并有完整剧本,使得不少受害者深信不疑。
揭阳中院称,2016年6月至8月间,陈明慧招集范治杰、高学忠、叶奇锋、熊运江等人结成团伙,通过群发“淘宝”、“奔跑吧兄弟”等虚假中奖信息,诱导“中奖者”登录“钓鱼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并以兑奖为由,诱骗“中奖者”缴纳“保证金”。
在这之后,团伙成员又冒充法院工作人员、律师称,“中奖者”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或领取奖品,已经构成违约,要提出起诉或已起诉,要求继续缴纳手续费方可撤诉,并获得奖品。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恐吓、利诱,再次对“中奖者”实施诈骗,骗取多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4.1万余元。
揭阳中院认定,在实施共同犯罪中,陈明慧、范治杰、高学忠、叶奇锋、熊运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成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利用通信工具、网络手段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并造成一名在校学生自杀身亡,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熊运江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又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林诗雅明知他人实施犯罪,仍多次提供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协助转移犯罪所得,陈李亿明知他人实施犯罪,仍提供多个银行账户用于他人转移犯罪所得,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