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拘传-律宣网 
找律师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公司法务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查文章 法律知识 法律案例 法律法规 律师博文 合同样本 常见问题 诉讼常识 执行案件
 
[ 2021不正当竞争行… ]  [ 检察院以个人犯罪起诉… ]  [ 白某涉嫌贩卖毒品罪 ]  [ 最高院答复函:死亡赔… ]  [ 共同实施盗窃后未使用… ] 
[ 男子诱捕20只野生鸟… ]  [ 天津首例侮辱国旗案宣… ]  [ 河南最年轻杂志社长冤… ]  [ 回国顺道购买穿山甲甲… ]  [ 从网上买假药再卖给患… ] 
  您所在的位置:律宣网 > 文章 > 诉讼常识
拘传
作者: 2016-11-29 09:25:44 来源:www.lvkaxiu.com  【打印】【关闭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拘传是法定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中最轻微的一种。公检法机关均有权采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92条以及有关的司法解释,拘传具有如下特征:

1.拘传是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

2.拘传的适用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已经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入进行讯问,可随时进行,不需要拘传。

3.经过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并不是拘传的必要条件。从《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92条的规定看,适用拘传并没有这一前提性条件的要求。所以,公﹑检﹑法机关在没有经过传唤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拘传并不违法。当然,按通常情况应是先合法传唤,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再实施拘传。在实践中,是先传唤,还是直接进行拘传,由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诉讼的需要决定。

关键词:拘传  
  法律咨询内容展示<<  返回律宣网首页

推荐律师

< >

 
文章展示 <<  
 
  • 民事诉讼有哪些常识
  • 什么叫起诉、应诉、反诉?
  • 监视居住的程序
  • 被不起诉人对酌定不起诉的异议
  • “老赖”买房难
  • 起诉离婚所需费用
  • 受贿案件公诉策略
  • 各级人民法院各自管辖那些案件?
  • 对于不起诉的决定,案件如何处理
  • 合伙创业谨防纠纷
  •  
    关键词展示 <<  
    
    版权所有 © 2006-2046 律宣网-中国律师营销推广平台/中国律师综合服务平台
    声明:本网部分稿件转载于网络,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站部分内容由会员上传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 律宣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厦门律师网 成都律师网 武汉律师网 西安律师网 福州律师网 长沙律师网
    福州律师网 苏州律师网 石家庄律师网 合肥律师网 南京律师网 杭州律师网
    北京律师网 上海律师网 天津律师网 河北律师网 河南律师网 辽宁律师网 吉林律师网 山东律师网 山西律师网 安徽律师网 湖南律师网 湖北律师网 广州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