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是政府以低于市场价格租金租给城市低收入人群。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以上海为例,2003年4月,廉租住房的认定标准把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570元的老劳模和重点优抚对象也纳入了廉租住房的解决范围。
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相比,在经营方式、目标对象、房源等方面有以下不同:1、经济适用房房源为新建住房,而廉租房房源多样化,包括新建住房、空置楼盘、改造危房、老旧公房等。2、廉租房只租不售,而经济适用房用于出售。廉租房面向城市特困人口出租,只收取象征性的房租;而经济适用房通过土地、税收政策扶持、控制建筑标准、限制利润等手段降低建筑成本,面向买不起商品房的城市居民低于市场价格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