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吸毒导致患上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产生幻听,在家中点燃液化气,引发大火。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纵火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男子曾某因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曾某与父母共同居住在其弟家中。2017年4月9日19时许,曾某因出现幻听,将厨房内的煤气罐拎到其睡觉的房间,后将液化气罐阀打开,用打火机将软管喷出的气体点燃,引发大火,因温度过高,曾某离开房间走到厨房,后被消防官兵解救。曾某曾吸食毒品,于2013年、2014年受过三次行政处罚,并被强制隔离戒毒二年,但仍复吸。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作为一成年人,仍放纵自己吸食毒品,导致产生幻听,并屡次被行政处罚。曾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