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传授犯罪方法是犯罪吗?-刑法-律宣网 
找律师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公司法务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查文章 法律知识 法律案例 法律法规 律师博文 合同样本 常见问题 诉讼常识 执行案件
 
[ 2021不正当竞争行… ]  [ 检察院以个人犯罪起诉… ]  [ 白某涉嫌贩卖毒品罪 ]  [ 最高院答复函:死亡赔… ]  [ 共同实施盗窃后未使用… ] 
[ 男子诱捕20只野生鸟… ]  [ 天津首例侮辱国旗案宣… ]  [ 河南最年轻杂志社长冤… ]  [ 回国顺道购买穿山甲甲… ]  [ 从网上买假药再卖给患… ] 
  您所在的位置:律宣网 > 文章 > 法律知识
过失传授犯罪方法是犯罪吗?
作者: 2020-08-24 17:13:26 来源:www.lvkaxiu.com  【打印】【关闭

(一)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概念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

(二)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一方面,任何传授犯罪方法的犯罪都是扩散犯罪方法、传授犯罪技巧,进而直接造成对社会治安秩序的破坏,这是本罪的直接客体;

另一方面,根据行为人传授的不同性质的犯罪方法,被传授人可能实施各种不同的犯罪从而侵犯不同的社会关系。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即以语言、文字、动作或者其他方式方法将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技能传授给他人的行为,行为人构成本罪,所传授的必须是犯罪方法。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只能是直接故意。


关键词:刑法  
  法律咨询内容展示<<  返回律宣网首页

推荐律师

< >

 
文章展示 <<  
 
  •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在保险诚信建设…
  • 什么是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责任纠纷
  • 取保候审由哪个机关执行?
  • 楼顶广告牌的设置权归谁所有?
  • 依据《民法典》新增规定,按份共…
  •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特征及法律规定…
  • 对鉴定结论的审查注意什么?
  • 汽车追尾如何现场勘查哪些方面?
  • 买房子卖方违约怎么赔?
  • 网络公司兼并怎样维护员工权益
  •  
    关键词展示 <<  
    
    版权所有 © 2006-2046 律宣网-中国律师营销推广平台/中国律师综合服务平台
    声明:本网部分稿件转载于网络,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站部分内容由会员上传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 律宣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厦门律师网 成都律师网 武汉律师网 西安律师网 福州律师网 长沙律师网
    福州律师网 苏州律师网 石家庄律师网 合肥律师网 南京律师网 杭州律师网
    北京律师网 上海律师网 天津律师网 河北律师网 河南律师网 辽宁律师网 吉林律师网 山东律师网 山西律师网 安徽律师网 湖南律师网 湖北律师网 广州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