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五月份开始装修,合同约定工期90天,应该在九月初完工,现在已经12月了,还没装完。一直催都说因为主卫的浴室柜没货。跟装修公司的人沟通这件事情他们也没有积极的处于处理,浴室柜买也能买来啦。之后我们就谈赔偿,但是没谈拢,我看了合同这种催了三日内扔没有完工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11月20号左右我们就给装修公司的领导电话短信微信说了解除合同的意愿,至今没人联系我们。 解除合同应该需要出具一个解除合同的书面的凭证,但是现在装修公司不应答,我们应该怎么办? 另外,还有八万块钱尾款在我们这里,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我短信通知了,但是你们不应答就是默认,尾款我们是不是可以不给了? 还有这种方式解除合同之前装潢的部分保修权益怎么继续执行呢? 望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