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那么若是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应该如何办理生育手续呢?
生育二孩如何办理
今后,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参照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办法主动到我市行政区域内任何一个乡(镇、街道)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或者app手机客户端办理登记。办理登记应当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和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收养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可通过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打印《网上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凭证》。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我市行政区域的流入人口,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参照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办法办理。
生育三孩如何办理
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前,夫妻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实行再生育审批制度。再生育审批的对象仅限再婚家庭中申请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家庭。家庭子女总数按夫妻双方生育(含收养)子女数累加计算。自2017年1月1日起,市卫生计生委将不再承办再生育审批事项,再生育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