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离婚虽然有两种途径,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和人民法院诉讼离婚,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对于双方不在中国大陆登记的婚姻,当事人要解除,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
首先,需要明确国外结婚国内离婚应当由谁起诉。国外结婚国内离婚由谁起诉,要看具体情况,以最能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和诉讼便利为原则,即保障了当事人的利益,又能节约诉讼成本。
其次,国外结婚国内离婚,要举证存在婚姻关系的证明。通常需要在结婚登记当地及中国使领馆对结婚证办理相应的公证和领事认证。由于各国法律制度的差异,公证机关各国有所不同。
再次,国外结婚国内离婚适用涉外诉讼程序,目前各地法院并不严格限制审理期限,且因证据公证、认证等周期不确定,由此带来国外结婚国内离婚诉讼周期的不确定性,当事人应做好充分准备。
最后,国外结婚国内离婚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其离婚证明为人民法院调解书或生效判决书,而非离婚证。
因为国外结婚国内离婚涉及的法律和证据问题相对国内离婚复杂,有时还涉及跨境财产、子女纠纷等。所以如果经济能力允许,应及早聘请律师,特别是有涉外离婚诉讼经验的律师。不仅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还可以减轻烦恼和负担,避免因长期操办离婚而加深对双方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