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以前在一家股票软件公司工作,结识到客户王某,后来因王某结婚,不易自己操作股票,而当时股票行情非常好,于是委托我代替其操作,没有利益关系。半年之后有股灾2次,账户本金由12万损失至4万。后来客户因为亏损很多经常来找我意思就是让我索赔,而且经常到以前单位找我,后来因客户刚生小孩,而且也想保住工作。就同意偿还5万元。分36个月还清,每个月尽量还到2000元。去年到今年偿还了2万余元,签署了欠条。我想咨询下,像这种情况欠条合法吗? 不按欠条执行会有什么后果。 欠条大致内容:因股票亏损,我欠王某5.4万元,3年内还清,每月2000元。 期待您解答让我困惑的问题,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