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他方式包括互易、继承、遗赠等。房地产转让人必须是房地产权利人,而且该权利人对房地产必须拥有处分权,如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
转让的对象是特定的房地产权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权。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必须与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即地产转让时,该土地上的房屋必须同时转让;房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1、一般情况下,私人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除小产权房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以外,都是合法有效的。
2、日常生活中,无论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个人之间签订的合同,除了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以外,99%的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
3、《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4、《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