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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别人打架把对方右手无名指砍掉一节,构成伤残吗?经官判大概得赔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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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别人打架,被打了,然后用菜刀把对方右手无名指到了因治疗不当需要截掉一节手指,他想我索赔人民币40000元

【律师苏立军回复】  
打伤他人的,应当立即报警处理,如对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甚至涉嫌犯罪,建议谨慎处理。建议双方协商赔偿事宜,如有疑问,可以咨询云法律网在线律师。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律师联系电话:13659405512 向TA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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