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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妻离婚后育有一子,现在三个月大。今年我又结婚了,女方是北京户口,我是外地户口。我想把孩子户口上到妻子户下。去当地居委会开证明,队里让我交四万块钱给妻子的两个哥哥。因为妻子父亲死了之后立了医嘱,落户的房产归妻子所有,两个哥哥都已分得父母的另外两套房产。现在妻子哥哥以立遗嘱时未在场为由,否定妻子所得房产。并要求支付四万块钱,否则不能允许我的孩子落户。这个事情要怎么办?
【律师回复】谢谢你的信任,向我提出咨询。第一,你现任妻子的父亲所立下的遗嘱,是否有效,应当由你现任妻子的两个哥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第二,你申请你的孩子户口落在你现任妻子户口内,需要经过你妻子(户主)以及房屋所在地… 2020-08-31 10:05:11 向TA咨询
【律师回复】 向TA咨询
【律师回复】首先,紧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如果符合两个见证人在场的条件,是不需要其哥哥在场的。如果是代书遗嘱,也需要符合相应条件。在符合遗嘱效力的情形下,其兄所述理由不能成立。可以以此遗嘱办理过户登记即可。如有需要… 2020-08-10 10:35:23 向TA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