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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几个朋友一起去外喝酒,回来途中撞上了一位闯红绿灯的老人,先骨折,另一个朋友把警察的门牙给打了。我是劝架的,后面交了两千多的押金说要调查我有没有动手。查出来没有,第二天上午就出来了。公安局那边说要周一退,周末去问的时候那边的人又说不确定这个是不是押金。现在我就是想问下,我这种情况这个钱能退吗?而且当时也没有开收据,我觉得公安机关这样的做法太不合法了,收钱也没有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