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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2018年在给医院工地干活的时候,工地发生塌方事故,导致高位截瘫。2019年我向本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和包工头支付医疗费(当时没钱治了,病也还没好,律师说是需要病好了做了鉴定后申请其他赔偿。)。当地法院一审判我败诉,后来病情恶化了,着急治病,就没有上诉。再后来,我又找到了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作为新的证据,证明当时我参与施工的是建设工程。我申请再审,但被中级法院以我没有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为理由驳回。现在我该怎么办?怎样才能拿到我应得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