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停好在路边,我妈没坐上去,就只是站着动了下手柄,车往前动了动,不料撞上了前面一大妈,当时我妈出1百多去医院检查了,医生说是肌肉拉伤,小伤一星期就好了,后来我妈想给几百块钱她包括(误工费和医药费)私了,可她不肯,她非要报警,结果我的车和身份证扣走了,第二天在去找她谈,他说还要去检查一次,这次检查她还要照CT一共9百多(大妈自己出的),他就向我要医药费加上营养费加上误工费一起4000,可是我觉得她只是小伤还搞出那么大动静,是不是有点讹人的意思?我妈也只是工薪阶层,想问问您这些误工费营养费我们该不该出?